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服务指南

admin 2023-07-10 17:12 来源:滁州市编办 阅读人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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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提交设立登记入口

一、适用范围: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(备案)的申请和办理。

二、办理依据: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有关政策、法规。

三、申请条件:

1、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;

2、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(法人治理结构);

3、有稳定的场所;

4、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、设备设施、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;

5、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、政策规定;

6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四、申请材料:

1、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(备案)申请书;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(备案)申请书示及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范文本.docx

2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;

3、事业单位章程草案(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);事业单位章程(式样).doc

4、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;

5、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;

6、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;

7、由举办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;开办资金确认证明(设立登记式样).docx

8、住所证明;(①使用自有房屋的,提交房屋产权证明;②使用租赁房屋的,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及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;③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,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及房屋所有者授权使用证明;④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,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;⑤使用国家划拨房屋的,提交上级部门授权使用证明。)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(式样).doc

9、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;(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,不涉及的不提交)

10、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。

①从业人员花名册(含在编人员和签订长期合同的非在编人员);从业人员花名册(式样).xls

②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,还应当有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:

③其他证明材料等。

注:1、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。没有要求为原件的,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,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印章。

2、事业单位自领取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,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、基本账户号,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、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,填报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》。